商標注冊失敗的原因,商標已經成為了企業發展的重要基礎,但是在我們進行相應商標注冊的時候,我們發現隨著商標注冊數量的增加,使得商標注冊的成功率也是在不斷的降低,那么商標注冊失敗的原因都有哪些?
商標注冊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因此有可能會注冊失敗。根據不同的情況,導致失敗的原因也千差萬別。其中被商標駁回或部分駁回占失敗的80%以上也成為目前商標注冊失敗的重要原因。那么,一旦商標被駁回祖冊,還有被“救活”的可能嗎?
一、別人注冊在前
商標局在審查中,都會對商標數據庫進行比對,如果一旦發現在同一商品過著類似商品中被注冊申請,就會根據“申請在先原則”,駁回提出申請的企業或個人。
這種情況一般是因為商標查詢存在盲期,屬于不可規避的客觀原因,還有一種可能是因為申請人的疏忽導致。
由于個別企業或個人缺乏相關經驗,使得整個注冊過程缺乏必要的近似申請,最終導致商標無法注冊成功,浪費了注冊費。
二、商標近似被駁回
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淆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一般來說,在商標取名和logo設計時,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產生傍名牌的想法,則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商標近似是最常見的駁回原因,也是最容易產生誤判的地方,因此知助俠在后面會著重講講商標被判近似而駁回的具體情況和拯救措施。
三、禁用商標名稱
行業內通用的名稱以及僅僅描述了產品特征的詞語是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如“蘋果”不可作為蘋果這種水果的商標,“蠟染”也不可作為布的商標。
四、商標缺乏顯著特征
當申請的商標過于簡單,如使用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時,審查員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征,不具備可識別性,而被駁回。
五、使用不被允許注冊的標志
《商標法》規定了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國旗、國歌在內的若干種不可作為商標注冊使用的標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眾對商品質量、產地產生誤認的名稱或標志都不可注冊為商標,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許的標志作為商標注冊,則會被駁回,不予注冊。
商標注冊失敗的原因都有哪些?
1、商標盲期
查詢的數據在中國商標網,但是已經成功但未錄入的或者正在進行核準的商標是查詢不到的。中國商標注冊遵循“申請在先”原則,如果申請的商標與盲期內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則有可能會被駁回。
2、商標不合格
《商標法》規定了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國旗、國歌在內的若干種不可作為商標注冊使用的標志,若不小心使用了這些標志作為商標注冊,也會被駁回。
另外一些通用名字、通用品牌不能作為商標注冊,商標過于簡單的,審查員也會認為該商標缺乏一定的標志性,因不具備可識別性而被駁回。
3、商標異議
商標注冊還有異議的風險。申請商標通過商標局的審查通過后,會進入三個月的商標公告期,公告期也稱為異議期。任何人、任何企業如對該商標的申請存在反對意見的,可以在三個月內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異議程序的結果也會導致商標注冊的不確定性。
免責聲明:部分文章及圖片均來源于網絡收集整理,僅供學習交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權利,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倦娫挘?58-1770-8066】